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工作  党建动态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袁鑫雨 日期:2024-04-20 访问次数:19


袁鑫雨/文  江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4年4月19日下午16:00,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于至安北楼602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会议由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曹团武主持、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黄辉胜全体师生党员参会。

会议伊始,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曹团武作动员讲话。他谈到,当前我院正处在接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同志应当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市和学校发展大局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随后,曹书记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我院后续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二是要压实学习教育主体责任,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制度。学院党委将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营造自上而下的浓厚学习氛围。各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解读相关文章,要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各党员同志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坚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学习实效。要将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机制。四是要创新党纪学习教育方法。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改促学。

紧接着,曹书记就《条例》中关于党的纪律处分、“四种形态”、纪律处分工作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强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深刻领悟《条例》内核,始终牢记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将纪律学习、党纪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树立高尚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会议最后,曹书记总结道: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党员同志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初审:黎兰

复审:曹团武

终审:石文兵

版权所有 © 2007-2021 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邮编:408100 电话:86-023-72792170 传真:86-023-72790008 联系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