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毅/文 代慧敏/图
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教育引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于2018年12月20日19:30在格理楼2511会议室召开关于党员“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学院所有教师党员参加。
此次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及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再分支部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
各个党员结合自身情况,重点查找了自己八小时之外是否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酗酒、酒后驾车、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有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如何,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会议要求,通过加强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要更加牢记党纪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哪些应当做、哪些不能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学校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征程中充分发挥化工院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