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选拔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联合培养项目及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的通知》(长师院教〔2024〕23 号)的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审核、综合学业与面试成绩,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我院推荐参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联合培养及校级卓越教师实验班2023级本科师范生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学院推荐意见 |
1 | 代鲜鲜 | 230210101105 | 西南大学 |
2 | 李萍 | 230210101313 | 长师卓越教师实验班 |
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化学化工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7279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