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处相关工作要求与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守正创新,综合评价,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坚持以生为本,用心用情,提升服务工作效能;坚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已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学科(专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招生学院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具体如下:
代码 | 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341 | 45 | 68 |
085602 | 化学工程 | 260 | 34 | 51 |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注: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到校现场复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sszt.yznu.edu.cn/)。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复试从3月25日开始,第一批调剂复试在4月初进行,所有复试在4月20日前结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
1. 专业知识测试
本考核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具体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度与应用技能熟练度,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学科前沿动态的认知水平及专业发展潜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时长为120分钟。
(1)学科教学(化学)硕士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化学教学论
参考书目:化学教学论(第五版),刘知新,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2)化学工程硕士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材料分析检测技术
参考书目:《材料分析方法》(第4版),周玉,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
2.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1)学科教学(化学)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①:无机化学
参考书目:《无机化学》(上、下)(第四版),宋天佑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加试科目②:有机化学
参考书目:《有机化学》(第六版),李景宁,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2)化学工程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①:材料工程基础
参考书目:《材料工程基础》,王小红等,科学出版社,2019年
加试科目②:功能材料基础
参考书目:《现代功能材料》(第三版),陈玉安、王必本、廖其龙,重庆大学出版社,2018年
(二)面试
面试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并与考生逐一签订《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养、人文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试
先由考生用英语进行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且与中文自我介绍内容不得重复,再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与负责英语口试的老师当场用英语交流回答,回答结束由测试组老师分别给出该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 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一志愿考生于3月25日上午09:00-12:00现场报到。
(2)报到地点:长江师范学院至安北楼613办公室。
2. 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到学院进行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具体的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后续通知。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还需要填写并提供《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复试开始前,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信息、学历学籍等数据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并严格执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50元(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试等3个项),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试+2门专业课共5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0元缴费二维码 250元缴费二维码
(三)复试安排
1. 第一志愿考生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14:20——16:2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
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崇智楼205
2. 调剂考生
待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构成为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2.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
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专业(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中的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英语口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按照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不得少录、跳录和超录。如有考生放弃或计划调增,顺次递补拟录取。
1. 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2. 调剂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三)公示
学校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sszt.yz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至安北楼613室;
联系人:谭老师(15520186699);王老师(18717009644)
联系电话:023-72792170
邮 箱:1156244974@qq.com。
八、监督与投诉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72792668、023-72792155,邮箱csjwbjcc@163.com。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 :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