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关于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和《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守正创新,综合评价,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坚持以生为本,用心用情,提升服务工作效能;坚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已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招生学院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具体如下:
代码 | 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085602 | 化学工程 | 260 | 34 | 51 |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到校现场复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sszt.yznu.edu.cn/)。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复试从3月25日开始,第一批调剂复试在4月初进行,所有复试在4月20日前结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课笔试
1. 笔试科目:材料分析检测技术。
2. 参考书目:《材料分析方法》(第4版),周玉,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
3. 笔试形式:开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长为120 分钟。允许携带2025年招生简章中指定的复试教材或纸质资料进行考试(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及电子资料)。
4. 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①:材料工程基础。
参考书目:《材料工程基础》,王小红等,科学出版社,2019年。
加试科目②:功能材料基础。
参考书目:《现代功能材料》(第三版),陈玉安、王必本、廖其龙,重庆大学出版社,2018年。
(二)综合面试
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并与考生逐一签订《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养、人文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满分为100分。
2.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及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用英语交流回答。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 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5日上午10:00-12:00现场报到。调剂考生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至安北楼613办公室。
2. 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如下核验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需填写并提供《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并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复试开始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并严格执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50元(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试等3项),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试+2门专业课共5项)。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0元缴费二维码 250元缴费二维码
(三)复试安排
1. 第一志愿考生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14:20——16:2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
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崇智楼205
2. 调剂考生
待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实际,我校体检拟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构成为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试成绩×20%。
2.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计算结果应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三)公示
学校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sszt.yz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至安北楼613室;
联系人:谭老师(15520186699);王老师(18717009644)
联系电话:023-72792170
邮 箱:1156244974@qq.com。
八、监督与投诉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72792668、023-72792155,邮箱csjwbjcc@163.com。
九、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2日
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化学工程专业方向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方向) |
杨*秘 | 106475201000037 | 化学工程 |
陈* | 106475201000058 | 化学工程 |
附件1: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