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
调剂复试实施细则(第二次)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为规范和保障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工作安排
1. 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 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年4月9日开通,我院调剂工作同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接收调剂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通过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sszt.yznu.edu.cn/)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接收专业名称 | 条件设置说明 |
化学工程 085602 |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工学学科门类下属各专业;07理学学科门类下属考数学(一)或者数学(二)的专业 |
学科教学 (化学)045106 | 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优先级:教育学门类下属专业(代码前两位04),优先选择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三、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复试专业 及代码 | 报到及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 | 笔试时间 地点 |
化学工程085602
| 4月10日 8:30-12:00(第一组);13:00-16:00(第二组) 至安北楼617 | 4月10日 16:30-18:30 地点:现场通知 |
四、复试流程与内容
复试流程和内容与第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规则一样,详见化学化工学院官网上《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网址:https://huaxue.yznu.edu.cn/2026/0324/c8897a276289/page.ht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15520186699)、孙老师(18883876787);
座机:023-72792170,办公室:至安北楼613办公室;
QQ群号:1094873460,邮箱:1554784630@qq.com。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