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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第二次)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 作者: 日期:2026-04-09 访问次数:10


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

调剂复试实施细则(第二次)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为规范和保障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工作安排

1. 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 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49日开通,我院调剂工作同步启动,4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接收调剂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通过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sszt.yznu.edu.cn/)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接收专业名称

条件设置说明

化学工程

085602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工学学科门类下属各专业;07理学学科门类下属考数学(一)或者数学(二)的专业

学科教学

(化学)045106

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优先级:教育学门类下属专业(代码前两位04),优先选择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三、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复试专业

及代码

报到及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

地点

化学工程085602


410

8:30-12:00(第一组);13:00-16:00(第二组)

至安北楼617

410

1630-18:30

地点:现场通知



四、复试流程与内容

复试流程和内容与第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规则一样,详见化学化工学院官网上《长江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网址:https://huaxue.yznu.edu.cn/2026/0324/c8897a276289/page.ht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15520186699)、孙老师(18883876787);

座机:023-72792170,办公室:至安北楼613办公室;

QQ群号:1094873460,邮箱:1554784630@qq.com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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